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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

【时间】:2014-11-18  【来源】:

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32),共设定了三十八条十六项制度和机制,其中首次规定了政府、部门、高等学校以及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法律责任;首次明确了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予以明确支持;首次明确就业协议的法律地位与作用;首次界定了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主要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公平就业,政府机关有关计划招收大学生,以项目带动劳动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扶持大学生创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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