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
学院首页学院概况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党群工作学生工作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学生工作>>就业信息>>就业指导>>正文

毕业生报到期限及未报到的后果

【时间】:2014-11-17  【来源】:

毕业生的报到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将为其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如不能按期报到者,应采取书信、电话、电传等方式向接收单位请假说明情况。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用人单位有权拒收。

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应按期到报到证书上标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报到,以办理相关的干部身份登记、工龄计算、档案、户籍管理等手续;如择业期内未报到,不可以再办理报到手续,更不能改派,只能凭原《报到证》办理归户手续,即将户籍关系落回原籍。已在非生源地工作或购房、结婚的,无法通过毕业生派遣途径解决户籍关系。


上一条:如何补办《报到证》

下一条:毕业派遣及原则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大连大学医学部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十号 邮政编码: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