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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期内)的主要优惠政策有哪些?

【时间】:2014-11-18  【来源】: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工公益性岗位补贴。

(2)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3)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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