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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汇编(2015)

【时间】:2022-05-23  【来源】:

大连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1998年制定,2010年修订)


教材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条件。为规范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和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教学单位及教研室应有计划的组织教师总结教学经验,编写出有特色的教材。

1.编审人员资格

(1)编写者必须有三年以上连续讲授本门课程的教学经验。在本学科有较深厚的基础,一定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最新动态,有较深的文化功底。

(2)审稿人必须主讲过所审教材内容或所属同类课程,或对该教材内容熟悉,在该领域有一定研究。

(3)各教学单位及教研室应重视教材编写队伍的建设,要鼓励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2.编写及使用办法

(1)对于承担教育部及有关部委的规划教材编写任务的教师,学校在编写时间和工作条件方面予以支持,以确保完成任务。

(2)学校通过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支持特色教材编写工作。

(3)未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由编写教师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大连大学自编教材选用审批表》,经教研室讨论,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课程所在单位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交教材中心备案,方可印刷使用。

二、教材选用及供应

(一)选用原则

1.教材的选用要根据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等原则,选用适合我校教学实际的教材。

2.优先选用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

3.每门课程原则上征订一种教材,特殊情况可考虑辅助教材或讲义。

4.教材一经选用,不得因主讲教师的变更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

(二)征订办法

1.教学单位根据教材征订通知组织教师填写《大连大学教材选订单》,并汇总《大连大学教材征订使用计划一览表》,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教学单位要严把教材预订质量关,逐项审查教研室上报的《大连大学教材选订单》,避免造成错订、多订、少订、漏订等情况。

2.教师用书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情况填写征订单,费用由教学单位承担。

3.未经教务处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办理教材预订、包销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办者自负。

(三)供应方式

1.教师使用的教材应与学生使用的教材版本一致。

2.学生教材的供应于每学期开学初进行。教材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按学生班级集中发放;发放结束后,教材中心以班级为单位将结算通知单发到各班级,以便学生核查。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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